随着雾霾天气的频发和PM2.5一词的升温,具备风机动力的主动式空气净化产品在近年来飞速发展,开始进入了愈来愈多的市民家中。
我国现行有关主动式空气净化产品性能测评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有GB/T14295-2008《空气过滤器》、GB/T13554-2008《高效空气过滤器》、国家标准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94-2010《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中国)行业联盟标准APIAC/LM01-2015《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
GB/T14295-2008和GB/T13554-2008是由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两个适用于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的标准。GB/T14295-2008试验装置主要包括风道系统、气溶胶发生装置和测量设备3个部分。两个标准分别以计数/重效率和效率、透过率为评价指标。GB/T18801-2008最早是2002年从美国ANSI/AHAMAC-1-2006翻译而来。该标准适于单体式空气净化器,采用30m3试验舱,以颗粒物(0.3μm以上颗粒物总数)和气态污染物的CADR为评价指标,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形势,提出净化效能的概念,这使得空气净化器同其他家电一样以能效划分设备等级。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9月15日再次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最新修订的版本将增加有害物质释放及微生物去除的测评,并添加适用面积及净化寿命的计算。JG/T294-2010是建筑工业行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单体空气净化器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的各类模块式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测定。标准中要求试验舱高度不小于2m、体积为30m3,净化效率、净化寿命为其评价指标。GB21551.3-2010主要考核空气净化器是否具有有效抗菌、除菌能力,包括抗菌率、除菌率等技术指标。APIAC/LM01-2015是国内涉及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的联盟标准。标准规定,试验舱要有一定空间尺寸(舱内面积12m2,高度为2.5m);标准专门列出颗粒物特别是PM2.5洁净空气量,增加了其他污染物净化等级的概念,并给出PM2.5适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现行标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困惑。首先,颗粒物产生方式导致颗粒物性质不同。GB/T14295-2008和GB/T13554-2008使用气溶胶发生器产生颗粒物,而GB/T18801-2008、JG/T294-2010和APIAC/LM01-2015均采用香烟烟雾作为颗粒污染物。但室内空气中颗粒物从烹饪到室外大气来源多样,现行的颗粒物产生方式是否能体现净化器的实际应用效果,尤其针对来自室外大气的二次气溶胶的净化效果,有待进一步证实。其次,相关环境标准未能与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产生联动。比如: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仅规定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对时下热议的PM2.5并无提及;并且,空气净化器测评中使用粒子计数单位,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使用质量浓度单位,二者浓度单位不统一,这就影响了空气净化器的实际测评和使用。